美国“婴儿屠宰场”诊所背后
阅读提示:对于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,法律限制是太松了,还是太紧了?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,似乎成了一对矛盾,何去何从并不容易回答。
美国“婴儿屠宰场”诊所背后
对于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,法律限制是太松了,还是太紧了?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,似乎成了一对矛盾,何去何从并不容易回答。
撰稿|陈 晟
最近,科密特·戈斯内尔涉嫌滥用麻醉药品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作出判决,他被判处30年徒刑,且不得假释。如此之重的刑罚,对于一个72岁的老人而言是相当严厉的。然而,如果把他的累累罪行一一摊开,也许就会觉得这个惩罚实在是太轻了。
草台班子几成毒贩
戈斯内尔出生于1941年,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,并成为一名医生。
1993年,他在宾州开设了一家名为“女性医学社”的小诊所,并号称专为那些没有医保的底层人士和非法移民提供服务,包括人工流产。而戈斯内尔本人,也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,声称自己帮助过上万名走投无路又身无长物的女子,抨击该州法律对于流产的限制过于严格,让很多意外怀孕者别无选择,俨然弱势群体的代言人。
不过,这家小诊所却有着令人诧异的另一面。
作为一家医疗机构,它的医疗设备简陋得可怕,非但常规手术器械锈迹斑斑,连电击除颤器、心电监护仪之类抢救器材也常常失灵。而就是这些器械,使用起来却极其“高效”:用完之后常常都不经消毒,就直接使用在下一个患者身上,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因此感染疾病。
人员方面,虽然该诊所员工常年维持在十人左右,但其中有医师资格的仅有戈斯内尔一人,其他员工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:他们中没有一个持证的医生或护士,也完全没有受过系统训练。比如,负责麻醉的“医生”就承认,上岗前只接受过大概半小时的培训,然后就堂而皇之地走上手术台了。
很显然,这样的黑诊所很难起到救死扶伤的作用,但这并不妨碍戈斯内尔的财源滚滚。
这其中一个门道,就是滥开、滥用精神类药品。
比如,奥斯康定(Oxycontin,又称氧可酮)是一种强力的镇痛药物,通常只用于那些严重疼痛的患者(比如外科手术后、肿瘤中晚期患者等),这种药物有较强的成瘾性,因而常常被一些边缘人群滥用,以获得类似吸毒的效果。同时,这种药物又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,滥用则可能出现严重后果。在2012年,美国就发生了至少37例滥用奥斯康定导致死亡的案例。因此,各个医疗机构都在美国药品管理局(FDA)的要求下,严格控制这种药物的使用范围,除非确有必要,绝不轻易开处方。
然而,对于戈斯内尔而言,危险性压根就不在他的考虑之列,只要你肯付钱,即便是未成年人也能轻易获得他开出的麻醉药物。他甚至还把处方权下放,诊所任何员工都可以随意填写,哪怕是一名年仅15岁、还在读中学的临时工也不例外。实际上,在案发之前,他所开出的奥斯康定总量在宾州所有医师中排名前三。
很显然,这其中的绝大部分药物,都流向了非法的用途,戈斯内尔成了一名穿着白大褂的毒贩。
这种疯狂滥用麻醉药物的行为,终于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:2009年11月,一名妇女在接受人工流产手术时,因为麻醉药物使用过量,又没能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,死在了戈斯内尔的诊所,引发了当地执法部门的关注。
次年2月,由FBI牵头,联邦禁毒署(DEA)和宾州警方发起了一次联合行动,突击查抄了这家“女性医学社”,果然找到了许多滥用麻醉药品的证据。
然而,执法人员的发现还不止这些,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头。
地下室里的秘密
当执法人员检查该诊所地下室时,他们发现了一个散发着臭味的冰箱。打开一看,里头是成袋的人体组织——这些都是流产婴儿的残骸。
按照宾州法律,除非有医学上的紧急理由,禁止对超过24周孕程的孕妇实施人工流产;对于大月份的孕妇,在手术前还必须经过24小时的冷静期,并由专人进行心理疏导。而戈斯内尔全然不顾这些规定,7个月甚至8个月的孕妇,也照样随时可以做手术——当然,价钱会更高。
手术之前,戈斯内尔还会先给孕妇服用米索前列醇等药物,以让手术进行得顺利一些,但同时这也会导致孕妇疼痛难忍;而他就会给孕妇推荐更多的麻醉药物,要价随之增加。一台手术下来,他可以赚到数千到上万美元不等。
如果说这些还只是贪图不义之财的话,下面的事情简直就是谋财害命了。
在地下室发现的婴儿残骸,原本是要作为医疗垃圾处理掉的,但由于戈斯内尔拖欠清洁公司费用,所以就滞留在那里。在这些遗体上,警方发现了一些可怕的痕迹:有些婴儿是在完全出生后方才死亡的。
而该诊所的员工也证明,戈斯内尔的确曾经多次做过这样的事情:对于一些孕程很大,无法实施人工流产的孕妇,戈斯内尔就会应孕妇的要求,在婴儿刚刚诞生后将其杀死。这已经不是非法流产,而是不折不扣的谋杀了。
一名证人如此说道:“当时,那个婴儿已经生下来二十多分钟了……鼻子、眼睛、头发、手脚,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,还在那儿哭闹。戈斯内尔走进来,用一把剪刀,喀嚓一下就剪断了婴儿的脖子。”
确切地说,戈斯内尔剪断的是婴儿稚嫩的脊椎。新生儿根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,所以这种事情他做起来得心应手。
那么,究竟有多少新生儿死在了他的剪刀之下呢?
仅仅依据找到的残骸和证词、证物(一位证人用手机拍下了其中一名新生儿的照片)等证据,警方就确定戈斯内尔至少残忍杀害了7名刚出生的婴儿。而在这家黑诊所存在的30年间,这种冷血谋杀被证明时常发生。但是,由于诊所的管理极其混乱,压根就没有手术记录,而这些来实施流产的孕妇自己也不会报案,所以实际数字根本无法估计。
也许,这已经不是一间黑诊所,而就是地狱的一部分。
尘埃未曾落定
在对戈斯内尔的审判中,陪审团都被看到的证据震惊了,舆论也一边倒地要求严惩此人。检方本来是请求判处他死刑的,但后来戈斯内尔达成了认罪协议,放弃上诉权以换取逃脱一死的从轻发落。于是,他被判处30年徒刑,不得假释。
然而,此案对于美国社会的影响,却并没有随着法槌敲下而终结。
公众最大的疑问,就是在他胡作非为的30年间,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干什么去了?难道就没有发现这些并不隐蔽的罪恶吗?答案令人啼笑皆非:宾州卫生署早就知道出问题了,并在1993、1996、2001年等多次因为雇佣无资格人员、未聘请有证护士等案由起诉过戈斯内尔,但由于他头顶“妇女权益斗士”的光环,一直没能彻查该诊所的问题,让罪恶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地在那儿重演。
同时,囿于美国法律的规定,卫生署、药品管理局等主管机关对这种私立诊所的检查、执法权限制颇多,审批程序冗长复杂。实际上,尽管发现了戈斯内尔有违法行医、滥用药物的迹象,最终出面搜查的还是FBI和警方。这些做法,的确是保护了医生的自由执业,但患者的利益又该由谁来保障呢?
尽管宾州多名负责卫生事务的高官因此事而在2011年被解职;州议会也紧急通过法案,对于这种小诊所加强监管,但问题恐怕并未得到根本解决。
此案带来的另一个争议,就是对于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,法律限制是太松了,还是太紧了?
一些女权主义者表示,正是因为法律限制太紧,正规医院不提供大孕程的流产手术,戈斯内尔这样的黑诊所才会有市场。美国各州对于“什么时候可以做流产手术”规定不同,如宾州是24周,北达科他州是6周等,普遍限制在5-6个月左右。而有些未成年孕妇发现较晚,又缺乏合适的指导,很容易就错过了这个法定期限。
更多的民众则认为,戈斯内尔屠宰场式的诊所,恰好证明了人工流产的残酷性,因此应该在立法上进一步加以限制。实际上,有关堕胎合法化的问题,在美国经历了漫长的争议,至今仍不时有此类官司打到最高法院,双方势力此消彼长。
2002年,小布什总统签署了《活着出生的婴儿保护法案》(“Born-Alive Infants Protecting Act”),强调“人”的定义包括一切活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,哪怕是流产不彻底而诞生的婴儿,只要离开母体时还有心跳、自主呼吸或脉搏等体征之一,就享有作为人的一切权益,其生命受到完整的法律保护。换句话说,采取积极或消极的措施剥夺其生命者,都将面临谋杀罪的指控。
在此案后,一些议员还积极推动国会立法,争取通过一部全国性的法律,对人工流产行为采取更严格的限制措施。比如,2013年6月,美国众议院就通过了一项立法动议,即当孕程达到5个月以上时,如果孕妇选择流产,则医生必须明确告知她:“无论是否使用麻醉措施,流产都不可避免地会给未出生的胎儿带来极其严重的痛苦”。当然,这一动议似乎不太可能被参议院通过而成为法律,但已经是反堕胎人士在近年来迈出的最重要一步。
应该承认,戈斯内尔这样的黑诊所在美国属于少见的个案,不代表美国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。然而,此案所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,却是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,似乎成了一对矛盾,何去何从并不容易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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