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歉声明
我刊于2023年3月2日以“湖北美院退休教师被指抄袭学生雕塑作品案”新闻事件为由,发布了《侵占学生雕塑参展,当事老师回应出“金句”:动一刀也是新作品》的评论文章。文中使用了贬损黄勇先生名誉的言辞,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侵犯了黄勇先生的名誉权。我刊接受判决,并向黄勇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。
特此声明。
新民晚报社 新民周刊
2025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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