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议过后,安福路“老法师”有话要说
“五一”假期之后的第一个周末,上海安福路依然人头攒动。历经了两天大风大雨,天气很赏脸,在周六转晴。许多游客和市民不愿错过这样的好天气,纷纷聚集在安福路这个“宇宙中心”。
之所以在网上被称作“宇宙中心”,除了人流量大,还要归结于这条马路的国际化与多样性。只要在安福路与武康路路口稍作停留,人们会听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语言。几个月前,这里一度挤满了韩国游客,而现在更多的是泰国游客。那些来自热带的日常穿搭,极具辨识度的泰语,很难不让人注意到他们。
不过,《新民周刊》这次要采访的主角并不是这些外国友人,而是一群“老人”。准确地说,他们有一个专门的称呼——安福路“老法师”。下午3时过后,眼看阳光没那么刺眼,更适合出片的时间到了,安福路“老法师”逐一登场。
“老法师”是中老年摄影爱好者的外号。在安福路汹涌的人群中,辨别他们并非难事——有些年代感的鸭舌帽、休闲长裤,斜挎的相机,包里通常装着一瓶水。手握价值不菲的器材,看见穿着潮流的年轻人便一股脑儿地冲上去按快门,几乎是他们的统一特征。
无论安福路的外国游客如何变换,无论不久前那场围绕街拍的争议在网上引起多大反响,“老法师”们似乎都是这里的巨大人流最忠实的拥趸。长枪短炮,美女帅哥,只要快门一响,“老法师”的一天又开始了。
上图:“宇宙中心”安福路,最近有大量泰国游客打卡。摄影/王仲昀
“老法师”再惹争议
“老法师”在上海有很多,并非只出现在安福路。他们活跃在上海大大小小的网红街区、商业广场、展会展览。临近外滩的圆明园路,还有影视作品中多次出现的乍浦路桥,都不难见到“老法师”。
然而就在2025年4月,安福路的一位“老法师”以一种不太正面的形象出现在本地新闻,再次激发了公众有关“街拍”与“偷拍”的热烈讨论。
4月16日,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布视频,怒怼安福路“老法师”。她在视频的文字说明中写道:“一群为老不尊的退休老头,天天在安福路不经允许用低角度偷拍穿裙子的女生。今天算他倒霉,拍到我这个难缠的人头上了,而且还耍赖不删除,正好教育一顿这老登!”
“为老不尊”,不是第一次被用来形容这个群体。在上述视频中,当事女士对着这位给自己拍照的爷叔“疯狂输出”:“这么大年纪,天天在街上偷拍!偷拍!也不做点正事,偷拍那么多小姑娘……”
对于这样的指责,爷叔立马解释:“我的工作就是这个,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?”
听到爷叔解释,这位女士态度更加强硬,“我管你干什么的,你拍我都不对。路上经过的任何一个人,你没有权利拍她”。
记者注意到,视频的大部分时间,爷叔只坚持一件事,“自己就是做这个工作的”。至于究竟是什么工作,他并没有说明白。
事发时,有路人尝试劝说,让女子冷静。在视频最后,爷叔对着路人说:“我跟她说对不起。”这名女子没有接受道歉,“拍了我的照片,让你删掉是应该的,就是应该真诚地道歉,他一点都不承认自己的错误。我是为无数个女孩子感到生气,人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他对着人家胸拍,恶不恶心”。
视频发布后,有许多网友声援当事人,为她的勇气点赞。随着热度不断上升,事情有了进一步的发展:拍视频的张女士,以及被怼的摄影师张爷叔,都接受了媒体采访。从社交平台“转战”主流媒体,使得这件事在近年来的安福路街拍争议中变得更加具有代表性。
在电话采访中,张爷叔深感委屈。他说自己平时并不会针对女性的具体部位进行特写拍摄,而是一直在记录城市人文、城市更新。事发那天,张爷叔原本拍摄的主体是两位手牵手、拿着生活用品的老人。当他跑到老人前方拍照时,忽然看到身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张女士。为了“拍点有色彩的”,他用镜头一并拍下了张女士。
张女士更是直接现身电视台的直播节目。面对观众,这位语文老师讲述了当天更多细节:“当时这位老先生直接在路边,怼着我的身体去拍,距离可能在一米左右。我看到他举起相机的那一刻,马上伸手制止了。”
令张女士感到愤怒的是,在明确给出手势不让拍的情况下,对方的相机仍继续“咔嚓咔嚓”连拍。拍摄的机位也略微低下去,让女性感到敏感。
事实上,如果一张街拍的照片让被拍摄者感受到了明显不适,其与人们既有认知里的讲究随意性的“街拍”已经相去甚远。按照摄影批评家柯林·韦斯特贝克与摄影师乔尔·迈耶罗维兹在《旁观者:街头摄影的历史》一书中的说法,“街拍”(Street photography,亦称作“街头摄影”)已经有绵延百年的历史,指的是摄影师在街头或公共场所即兴拍摄,捕捉日常生活或时尚元素的精彩瞬间。
在国内,街拍兴起于最近10年。和原始形态相比,国内的街拍在自媒体的介入下多了一些流量变现的商业气息。除了上海安福路,北京三里屯、成都太古里、杭州“湖滨步行街”等地都是街拍的热门地点。2023年成都太古里“国企总经理与女子牵手逛街被拍”事件,曾引发过社会广泛关注。
上图:安福路与武康路路口,“老法师”们在征得同意下给小卢拍照。摄影/王仲昀
“吃饱了没事干”
经媒体报道,张爷叔与张女士的争议热度又持续了一阵。这一次,“老法师”们会受到这件事的影响吗?如果他们还坚持拍,又出于什么样的动力?带着这样的疑问,《新民周刊》记者来到安福路一探究竟。
75岁的肖金,是当天午后最早来到安福路的“老法师”之一。他头戴藏蓝色的棒球帽,两鬓留着长发,佳能相机放在胸前。他退休前是一名老师,自称爱好摄影,已有三四十年。
起初,肖金也不愿多聊之前的争议事件。记者还未明说来意,他倒是主动说:“今天我第一次来,我不拍,我只看看,观察一下。你说的情况我不了解。”
和新闻当中张爷叔的说法有些相似,肖金说他不拍美女,只拍城市风貌,尤其是上海作为“魔都”的多样性。
随着聊天进行,“第一次来”安福路的肖金开始分享起自己对于这里的了解。他提起了发生在4月的争议事件,表示自己认识那位张爷叔。他很好奇,争议都已经结束了,为什么媒体还要来报道。
他向《新民周刊》介绍,在安福路拍照的“老法师”主要有三类。一类是完全不征求别人同意,直接拍;第二类是拍过之后给别人看,如果对方觉得还可以,再给对方多拍几张;第三类是用别人自己的手机帮忙拍,拍完会问对方能不能再用自己的相机帮拍一些。
“你说如果拍路人,要征求同意,肯定没问题;如果来不及问,要抓拍,那就不要拍一些‘色情’的,什么男女接吻的就少拍,多拍点正能量的,反映社会面貌的。”讲完这番“正能量”观点,肖金表示自己观察好了,要先回家吃午饭了。他还不忘提醒记者,这会儿(下午2时)没什么“老法师”,因为时间太早,“老法师”最喜欢傍晚时分的光影。
下午3时后,安福路“老法师”果然变多了。有些人听闻记者来采访,“没有什么好说的”,说完便转身向马路对面走去;也有人流露出明显的表达欲。
这些愿意交流的老法师,有着近乎一致的开场白:“我认识你们单位的某某某(摄影)!”穿着浅蓝色衬衫的吴登明,说出这句话,还要再强调一番:“这种认识,不是‘我认识他,他不知道我’的那种。不相信,侬去问伊!”
吴登明今年快要80岁了。他说自己拍照的年头有几十年,比记者的年龄还要大。聊到为什么坚持来安福路拍照,吴登明轻轻地摇了摇头,笑着说“一句话,吃饱了没事干”。他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爱打牌,拍照是唯一的爱好。而安福路“老法师”,大部分和自己一样,都是来玩的。
“老法师”们大多彼此熟悉,见到对方来了,通常点头示意、互相寒暄,接着一同寻找拍摄对象。吴登明也提到,自己与争议事件中的张爷叔相识已久,“他现在肯定不出来了,要休整一段时间”。
65岁的蒋晓波,退休前从事发行相关工作,不停地向《新民周刊》记者展示他对于上海本地媒体的了解。五一假期前,曾有媒体来到安福路采访。当时蒋晓波也在场,他没有接受采访,在一旁拍下了那位女记者和其他“老法师”交流的画面。从他展示的照片能看到,女记者为街拍而采访“老法师”,同时又成为“老法师”街拍的对象。
不过,蒋晓波认为自己不算“老法师”。他眼中的“老法师”,要符合两条标准:第一,年纪要更老,要超过70岁;第二,每天要拍几百张,见到长得好看的年轻男女就要按下快门。他觉得自己是安福路的“另类”,每次来这里,大部分时间都在观察和聊天。一天拍下来,只有几十张照片。
不牟利就不侵权吗?
随着时间接近傍晚,安福路愈发热闹。每当人行道亮起绿灯,人流如潮水一般涌动。而在人潮之中,“老法师”们找到一位理想的拍摄对象:一位染着鲜艳红发、穿着打扮个性时尚的年轻女生。
女生原本正要过马路,在等待绿灯时被“老法师”们关注到。他们走到女生旁边,隔着大约两米,纷纷举起了手中的设备。有的设备非常专业,也有人拿着入门级的相机,还有人只是用手机拍。
当绿灯亮起后,女生往对面走去。刚向前迈出几步,她被“老法师”叫停了。有人似乎觉得她走得太快,问她能不能回来,再重新走两步。于是她退回去,又过了一次马路。
被“老法师”们拍下的这位女生姓卢,今年26岁。小卢和男友一道,从北京来上海旅游。她告诉《新民周刊》,自己在北京也有过被街拍的经历,“爱美之心大家都有,都喜欢欣赏美好的事物和人,我觉得很正常。我没有特别反感被拍,只要别发在一些‘不好的网站’上就行”。小卢解释说,此前看到过有女生发现街拍照片被人上传到“擦边付费”网站的案例,自己对此比较担心。
尽管不反感被拍,但小卢面对“再走一次”的提议,还是觉得很尴尬。她听说过一些有关街拍的争议,但自己是“i人”,做不到跟“老法师”争论,“我很难让对方别拍,更别说对峙了”。
上图:2023年,成都太古里“国企领导牵手门”事件发生后,该“街拍圣地”张贴明显的提示牌,提醒顾客提高防范意识,保护个人肖像权。
然而从现行法律角度看,即便照片没有被用以牟利,街拍可能也构成侵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: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王垚翔律师在接受《新民周刊》采访时表示,此前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规定了“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”,但是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是否“以营利为目的”,不再是评判是否侵权的条件。
在现实中,仍有许多人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认知还停留在“以营利为目的”这一前提条件。“你如果发到网上去靠流量赚钱的话,人家肯定不让你拍,有钱进账了,性质就不一样了。”采访中,蒋晓波始终坚持,有没有通过拍照而赚钱,是能否拍的唯一前提。即便记者给他解释了最新的《民法典》后,他仍对自己的观点深信不疑。
王垚翔律师进一步说明,在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之外,“老法师”们没征得肖像权人同意,擅自拍摄和发布他人照片、视频,肯定构成侵权。“有人会问,拍完了但不公开发布,是不是就不侵权?然而《民法典》提到的‘制作’,对应的行为就包含拍摄。因此只要未经他人同意,拍照已经构成侵权。”为此,他也提醒被拍的路人,该说“不”的时候还是要勇敢说出来,更不要被“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侵权”的说法蒙骗。
在实际操作中,有些“老法师”会在发布照片时标注“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”等内容。在王垚翔看来,这样的操作没有任何意义,“侵权了就是侵权了,不会因为有这句话,就能减轻责任。当然,被拍摄对象联系后,拍摄者第一时间删除,也是停止侵害的表现。法院在认定侵权赔偿金额时,会予以考量”。
此外,王垚翔也提到,街拍、抓拍和偷拍并非同一层面的概念。“街拍”强调的是拍摄场景,而抓拍对应的是摆拍。街拍既有可能是抓拍,也可以是摆拍。
至于不提前告知也不事后打招呼的“街拍”算不算“偷拍”,王垚翔认为这取决于对“偷拍”的定义。目前,我国法律没有明确“偷拍”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内涵。如果“偷拍”仅仅是“偷偷地拍”,那肯定算;如果是《治安处罚法》“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”中的“偷拍”,那么“街拍”还够不上。
“艺术追求”,
还是“胡说八道”?
尽管“老法师”们对于街拍是否侵权的看法并不一致,但相似的是,他们都更注重表达自己对于摄影这件事的“艺术追求”。
肖金赞同要征求别人同意之后才能拍,但有时这样做就失去了艺术创作的偶然性,“拍照会变得刻意,变成了摆拍”。
交谈时,一位外国女性骑着自行车路过安福路,后座的宝宝正在酣睡,“宇宙中心”的热闹仿佛与之无关。肖金指着这一幕说:“如果不是跟你聊天,我肯定会拍下来的。这么好的素材,反映我们上海的多样性,海纳百川,外国人都完全融入了这里的生活。”
而据吴登明讲述,退休前自己的主业和摄影无关。但作为通讯员,他常年给上海媒体提供照片。在他看来,此前新闻节目中有关街拍侵权的探讨简直是“胡说八道”。
“我问你,摄影的第一要素是什么?真实,对啦?如果你拍照前先跟别人打招呼,对方摆个造型,这还算真实吗?所以别看有些人在摄影家协会混过,他们根本不懂。”吴登明理直气壮道。
而律师王垚翔自己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。他非常清楚街拍和侵权之间的关联,同时他也坦言,现实中的情况往往比法律条文复杂得多。
对于那些坚持街拍的“老法师”,王垚翔认为他们应当在“艺术追求”和保护他人权益之间努力找到一种平衡。他建议作为拍照的一方,如果没法做到事先征求同意,还是应该在拍完后主动上前和人打个招呼,把照片给对方看,再征得对方授权。“假如对摄影有追求,你把照片给对方看,何尝不是对自己水平有更高的要求?”王垚翔说道。
正如王垚翔自己还有一个爱好——踢球。有时和朋友约球,他会带上相机,在踢球间隙给大家拍点照片,偶尔也会把照片发到自己的社交平台上。“朋友看到我给他们拍的照片,没有人会说侵权,反而觉得很高兴,觉得有人帮他们记录这些时刻。”
不过,在吴登明的观察里,安福路“老法师”的水平参差不齐。“有些人一直拍,拿的还是入门级的相机,连基本的光圈和快门都搞不清爽。总的来说,什么人都有。”记者|王仲昀(应受访者要求,文中肖金、吴登明、蒋晓波均为化名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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