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“言者无罪”遭遇孙女士
没有想到孙女士举报鲁迅夹烟的事,会延烧那么久,并且以她被销号而收场。
其实,不少人在“程序性权利”上支持孙女士,所谓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,言者无罪,闻者足戒”。举不举报是孙女士的权利,采不采纳是职能部门的事,不能因为不认同投诉,就指责投诉者,那会造成寒蝉效应。
我以前是认可这套经典论述的,但是“互联网颠覆一切”,也颠覆了我对网络投诉权的理解。
复盘孙女士投诉绍兴鲁迅纪念馆门前那座浮雕墙的事,一度孙女士占据舆论上风位,职能部门已经被逼表态“会处理”了。当天,我发表了评论,认为“浪费公共资源的投诉该消停了”,之后多家媒体也表达相近的立场。我还举了另一个例子:无锡地铁上的一幅东林书院的宣传画里面,因为有人觉得画面远景当中有人在树荫下做“不雅动作”,就提出投诉。当地查明树下那人没有“不雅”,但为了避免误解,还是决定更换所有海报。
近几年,职能部门怕引发舆情就着急忙慌地“低头”的事已经太多了。有人指着商场里面装饰性的红色圆圈就说“军国主义标志”;有人指着希腊雕塑说是“不雅”;有人觉得《新华字典》里的例句“玩弄女性”是侮辱女性……舆论场越来越撕裂,正常的表达空间、艺术创作空间越来越逼仄,“拿着锤子找钉子”的人活得越来越滋润,越来越得到流量的祝福,世道变得越来越不宽容。
为什么互联网时代的举报和之前有这么大的差别?我觉得,还是互联网传播的即时性、规范性、情绪性,反而“短路”了公共讨论的空间。本该利用专业知识、程序理性讨论的议题,如今简化成了站队,且叠加了职能部门的“舆情恐慌”。
那位孙女士想的就是“控烟”(甚至是营销尼古丁袋),不惜把矛头指向鲁迅的浮雕墙。她不在乎她提出来的改成右手举拳的样子,会多么难看;她不在乎,这幅浮雕已有22年成为公共记忆的一部分;她不在乎,擅自改动会侵犯到原著作权;她更不在乎,要花掉纳税人的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费用……她要的就是占据道德制高点、得到关注、有流量、能够“赢”。一如那个脑补出海报里有“不雅动作”的人一样:发个抖音、转个微博,就能让全世界围绕着自己转,何乐而不为呢?这种舆论环境很容易激发出人性之恶。
那么,如何回应有人以“言者无罪”为孙女士辩护呢?我想说:不要假装不知道互联网的杀伤力。上世纪80年代,形容滥用举报之恶,叫“一封信,八分钱,最少让对方恶心半年”,而现在作恶几乎是零成本的,甚至都不用写信。
一句话:那些不面对现实,却指向过去、扩大分歧并能博取流量的举报,不妨打个问号。撰稿 沈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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